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范本图片大全)
村镇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落实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第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主体,应当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并对未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章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乡镇党委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防治政策,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规定,将安全生产作为党委的重要工作,统筹安排部署、督促推进落实;
(二)落实党委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中责任
(三)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委会议,研究解决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及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治理;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和舆论引导
(五)加强安全监管机构、队伍建设,保证人员编制、装备、经费到位。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规划和工作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经费;《对车队业写作负者、又拿对觉风康熟建设老件负责
(二)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并落实班子成员及相关机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三)建立健全辖区内安全监管机构,构建乡镇、村(社区)企业安全监管网络体系,保障工作落实;
(四)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开展对住、生产、储存、经营公用场所以及群租房等薄弱环节的治理,做好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