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一女子称因未婚生育被认定为“出嫁女”,当地回应:正调查处置
广东汕头金平区女士因未婚生育被取消集体福利权益引发关注
日期:1月21日
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30岁的徐女士向红星新闻反映,她因未婚生育,被当地农村经济集体组织——南墩经联社取消了成员资格和分红福利,此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据徐女士描述,南墩经联社通过对外流转集体土地和厂房获取收入,并按照村里的规定为村民提供分红福利,这一福利并不包括“出嫁女”,在2024年,徐女士每月能分得400元分红,年终额外获得13400元的分红,到了2025年,她的月分红涨至800元,但在最近的一次分红发放中,经联社工作人员告知徐女士的父亲,因徐女士在2024年8月未婚生育,她被认定为“出嫁女”,并因此被取消成员身份和福利。
徐女士坚信,经联社的这一做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她指出,《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明确规定,在涉及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等方面,应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不得因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理由侵害其合法权益。
南墩经联社所在的金东街道办工作人员向红星新闻证实,徐女士已向信访部门提交相关反映,目前信访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编辑:秦瑾)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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